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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二章 参加宴席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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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人正是长孙无忌的六子长孙澹,他同时也是三娘林如瑾的夫婿,林学书的妹夫。官拜太子洗马,为太子的侍从官,从五品,主要是辅佐太子处理政事文理。

他是受父亲的恩荫而得到的官位,虽然品级不高,但因是李承乾的表弟,在东宫颇为受宠,在京中亦是鲜衣怒马的俏郎君。

林一诺和苏木简单与席间众人见了礼,便大大方方地入座。苏木一向受不了跪坐,因此他此时是一只脚盘在坐塌上,一只脚垂着,十分写意。

两人刚落座不久,一名厨师牵着一头羊走到了堂前阶下,就在众宾客的目光下熟练地宰羊放血剥皮。

“来来来,我们一起去挑一块好肉。”林学书带着众人围上前,从旁边站着的仆人手里接过刀子,双手递给长孙澹:“妹夫,你先来。”

“好,我来。”长孙澹毫不客气,瞅中了一块羊肉便亲自动手割了下来,从一旁候着的仆人手里取过一条紫色彩锦包扎好,递到仆人托着的盘子里。

接着林学书也上前依样割了一块羊肉,取了绯红色彩锦包好。待众人都选好、割好、包好自己选的羊肉后,仆人便退了下去,将这些被挑选出来的羊肉送去厨房蒸熟。

这道主菜便是长安城里上层社会宴请之时的名菜“过厅羊”,配上胡椒就是大唐贵族也认可的大菜了。

大唐士族看不起猪肉,猪肉只有底层小民会吃(其实也吃不起,所以市面上很少猪肉);可他们又吃不着牛肉马肉,因为牛是农耕的重要生产力,而马又是重要的运力和武力,不允许私自宰杀,《唐律》规定:主自杀牛马者,徙一年;至于鸡鸭鹅又被皇帝点评为不算肉,因此他们的桌上最主要的肉食便是羊肉。

羊肉的膻味很重,所以能去膻味的胡椒就显得特别受欢迎了。大唐本土是不产胡椒的,都从西域南亚进口。这中间路途遥远,经过一层层的商人加价后,到达京城贵族手里时,自然已是天价。

胡椒在当朝价值稳中有涨,甚至比黄金还受贵族欢迎。当朝贵族最爱收集的东西里除了古董,必然有胡椒一席之地。贪污犯家里搜出来一堆胡椒也不算什么稀奇事。

在大唐,用胡椒招待客人既是财富的体现,又代表了看重,一般的客人是享受不了主人这般招待的。可见这一桌的人,起码主位上的妹婿长孙澹是很受林学书重视的。

苏木还是第一次见到“过厅羊”这种场面,一时十分新鲜,对着林一诺小声道:“你二堂哥花头还真多啊。吃个宴不仅请名妓还要现杀羊,跟他比起来,你也不算是特别奢靡嘛!”

林一诺好笑地瞥他一眼,没有反驳。他侍弄美食主要是为了喜欢,对于胡椒等调味品亦是毫不吝惜,但他从来不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事儿,因为没必要。他做的都是为了吃,不是为了显摆的。

不了解市场行情,也不太明白林一诺平时那些吃食珍贵之处的苏木,自然对此一无所知。

他就是觉得牵个活羊过来现场宰杀,这么郑重其事的,搞得好像很了不得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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