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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9章 天街踏尽公卿骨,内库烧为锦绣灰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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嬴诗曼等女眷被半强迫地送出城去,暂时安置在铁甲旗舰中。

因为接下来的场景实在不宜让她们见到。

野人军因剽悍勇猛、战不旋踵而名声大噪,在西南边关平定百夷之乱中曾经立下大功。

然而同样的战法,在内务府的纯火器部队面前却铩羽而归。

何为真理?

客观存在的、不受主观感受和意识影响的事物才叫真理。

无论站在枪口前的是谁,无论他怕不怕死,无论他高大或是矮小,无论他勇健还是孱弱,对持枪者来说完全是一样的。

一发子弹就能让他永远倒下,再也爬不起来。

稍许有些不同的是,野人军顶着枪林弹雨几乎冲到了阵前。

就差三步左右,他们的刀剑就能伤害到火枪兵。

不过随着最后一次枪声齐鸣,所有的热血和不甘尽数化作泡影。

时代变了,变得比以往更加残酷。

“叔叔,奸党首脑蒙毅已授首伏诛。”

韩信拎着一颗滴血的头颅,打马来到陈庆面前。

蒙毅双目暴突,眼眸中充满愤怒、不可置信、以及鄙夷和轻贱。

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已会死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,也不接受死得如此草率和平淡。

陈庆忍不住嘴角上扬。

要不然呢?

难道还得韩信陪你坐下来,听你讲讲蒙家三代仕秦,逐步崛起为顶级豪门的光辉历史?

或者说煮一壶好茶,听你讲述蒙氏兄弟一文一武,叱咤风云、威名远播,所见者无不俯首敬仰的传奇人生?

别逗了!

帝都的老顽主都知道,打架时不怕对方名气大,也不怕对方人多势众,就怕遇上生瓜蛋子。

管你什么江湖大佬,管你什么资历辈分,掏出三棱军刺上去就是一顿乱扎。

韩信就是那个初出茅庐的生瓜蛋子。

所以蒙毅习以为常的‘慑于威名’畏首畏尾,进不敢进、退不敢退,在他这里根本不好使!

韩信早就盯上了他,毫不犹豫地率领一支精兵杀了过去,一剑砍下了他的脑袋。

毕竟剥下‘蒙公’这层华丽的外衣,他仅仅是个略通武艺的衰朽老人而已。

一剑,不能再多了。

“将奸党悬首示众。”

“除恶务尽,余者亦不可饶恕。”

“统统挂在我家的路灯杆子上。”

陈庆恍然间想起一件事。

路是属于内史府的,但两边的路灯杆可是他的私有财产。

许久之前,当他感觉自已功成名就,志得意满的时候,曾幻想过成为世界上最早的资本家。

门第显赫,出入其间者无不是达官显贵,皇亲宗室。

一世荣华,代代昌盛。

如今想来,他不禁面露苦笑。

穿越者就是穿越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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